顺丰控股:可转债发行规模下调至不超58亿元

8月6日,顺丰控股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为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顺丰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58亿元),并相应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多功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不再作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顺丰同时表示,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来源:罗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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