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税收优惠政策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等6个文件规定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详见附件2。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10%关税,对跨境电商的巨大冲击
843 阅读白犀牛副总裁王瀚基:无人配送带来了哪些机遇与挑战?
673 阅读SCOR模型:数字化时代供应链管理的航海图
724 阅读快递人2025愿望清单:涨派费、少罚款、交社保......
676 阅读京东物流北京区25年331大件DC承运商招标
537 阅读暖心护航春节返程,顺丰确保每一份满满当当的心意与牵挂新鲜抵达!
441 阅读1月27日-2月2日全国物流保通保畅运行情况
468 阅读春节假期全国揽投快递包裹超19亿件
453 阅读2025年1月20日-1月26日全国物流保通保畅运行情况
401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