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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注意!本周这些地方货车禁区有调整

[罗戈导读]货车宝联合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每周为卡友提供最新限行政策汇总内容。

卡友们大家好!

货车宝联合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每周为卡友提供最新限行政策汇总内容。

10月17日至10月23日期间,各地货车限行政策内容主要为:

1.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等地进一步调整城区货车通行政策及通行证制度;

2.广东佛山拟调整货车限行政策及扩大国三柴油货车限行范围,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建议大家收藏转发,避免扣分罚款,绕路!

广东省

佛山市调整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及扩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减少高排放车辆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及上级有关要求,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佛山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调整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及扩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30个自然日)。

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邮政编码:528000);

2.电子邮箱:lifengshan@sthj.foshan.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

关于调整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及扩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我市决定调整部分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及扩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扩大情况

(一)禅桂新区域

禅桂新区域东以S47广佛江珠高速公路(原佛山“一环”东线)为界,南以荷岳路、旧三乐路为界,西以佛山大道南、潭洲水道、佛山水道、禅西大道为界,北以桂丹路、海八路、佛山水道为界的闭合区域内有关限行措施调整后如下:

禅桂新A片区:调整。以桂澜路、联河路、佛山水道、海八路、佛山大道、魁奇路为边界[含边界路段、佛山大道(魁奇路至澜石大桥南段)、海八路(联河大桥至S47广佛江珠高速公路段)、魁奇路(桂澜路至东平路段)]的闭合区域内,6时-23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不发放货车通行证),每天其他时间段继续禁止国三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通行。

禅桂新B片区:调整。东以百顺道为界、南以富华路为界、西以吉庆道为界、北以潭洲水道为界的区域(含边界路段),6时-23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不发放货车通行证)。

禅桂新C片区:调整。旧三乐路(佛山大道至荷村路口路段,含)、荷岳路(荷村路口至S47广佛江珠高速路段路段,含)以北,佛山大道南(澜石大桥南至旧三乐路口路段,含)以东,S47广佛江珠高速公路(原佛山一环东线)以西,潭洲水道以南区域(除禅桂新B片区外),6时-23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国三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不发放货车通行证)。禅桂新D片区:新增。桂丹路以南、禅西大道以东、佛山大道北以西、佛山水道以北闭合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通行。

禅桂新E片区:调整。以S47广佛江珠高速公路(原佛山一环东线)、三龙湾大道[魁奇东路(东平路至S47广佛江珠高速路段)]、奇龙大桥、桂澜路、联河路、佛山水道为界的闭合区域,以及以禅西大道、佛山水道、佛山大道、魁奇西路、东风路、潭洲水道为界的闭合区域,7时-10时、16时-21时禁止中、重型货车和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通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不发放货车通行证);每天其他时间段继续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通行。

禅桂新F片区:调整。魁奇路、三龙湾大道以南,佛山大道以东,潭洲水道以北闭合区域,6时-22时禁止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不发放货车通行证)。

禅桂新G片区:调整。禅桂新其他限货区域,7时-10时、16时-21时禁止中、重型货车和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通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不发放货车通行证)。

魁奇西路(石南大桥至佛山大道路段)、东风路、魁奇东路(东平路至S47广佛江珠高速路段)、奇龙大桥、:调整。7时-10时、16时-21时禁止中、重型货车和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通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不发放货车通行证);每天其他时段继续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通行。

(二)顺德中心城区

顺德区中心城区限货范围内,大良片区限货措施调整为6时-23时禁止中、重型货车及中、重型专项作业车通行,容桂片区限货措施调整为7时-21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在此基础上,增加以碧桂路、容桂水道、顺德大道(原105国道)、德胜路为边界的闭合区域(含德胜路,不含顺德大道、碧桂路)6时-23时禁止中、重型货车和中、重型专项作业车通行,并在此基础上延长国三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限行时段,有关限行措施调整后如下:

顺德A(大良)片区:调整。以南国西路、南国中路、碧桂路、容桂水道、伦桂路为边界的闭合区域内,6时-23时禁止中、重型货车和中、重型专项作业车通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不发放货车通行证);每天其他时段继续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通行。

顺德A(容桂)片区:调整。以伦桂路、红旗路、顺德大道(原105国道)、容桂水道为边界的闭合区域内,7时-21时禁止中、重型以上货车通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不发放货车通行证);每天其他时段继续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顺德B片区:调整。以南国中路、南国西路、伦桂路、顺翔路、凤翔路、顺德大道(原105国道)、顺德水道、碧桂路为边界的闭合区域内(含南国西路、南国中路),6时-23时禁止中、重型货车和中、重型专项作业车通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不发放货车通行证)。

顺德C片区:新增。以碧桂路(含)、南国东路(不含)、潭洲水道、容桂水道为边界的闭合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通行。

顺德大道(原105国道)南国西路至容奇大桥段:新增。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通行。

(三)高明中心城区

高明A片区:调整。高明区东至秀丽河、沿江路(高明大道以北至高明水厂以南路段),南至中山路、文华路、泰和路、常安路、荷香路,西至高明大道、祥福路,北至三宝路、沧江路、跃华路、荷香路(不含高明大道、祥福路、中山路)的区域,货车限行措施由“全天24小时限制通行对象为1.5吨(含)以上货车”调整为“6时-23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不发放货车通行证);每天其他时段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四)三水中心城区

三水A片区:调整。三水区东起与南海区接壤的丁字基,西至北江大道,南起北江大提,北至二广高速公路区域(不含边界道路),6时30分-22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不发放货车通行证);每天其他时段继续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三水B片区(含云庭大道西、云庭大道东):新增。东起西南涌,西至广海大道西,南起二广高速公路,北至云庭大道东、云庭大道西、虹岭路、碧云路(G240)区域[不含广海大道西、虹岭路、碧云路(G240),含云庭大道西、云庭大道东],18时-次日12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五)其他

上述路段或区域以外的货车限行措施,由各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管理需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设置。

二、管理要求

1.在限行时段进入上述限行区域或路段的相关货车,均应当向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货车通行证。本市公安机关在办理车辆通行证时,不再向限行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专项作业车发放货车通行证。本通告实施之前,在本市已办理的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到期后需续期或重新申领货车通行证的,按本通告要求执行。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经政府部门备案的救灾抢险应急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3.上述限货区域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内,除国三排放标准柴油多用途货车外,其他多用途货车(按国标GA802-2019定义)不受通行限制;

4.属广东省籍的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下新能源号牌载货汽车(按国标GA802-2019定义)除不符合限高限重通行条件的桥梁、隧道等特殊区域路段外不限行。

5.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参照轻型货车通行政策管理。

6.机动车排放标准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www.vecc-mep.org.cn公众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三、处罚措施

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相关车辆违反本通告进入限制通行区域或路段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予以处罚。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现予发布,自发布后30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4年。自实施之日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佛府〔2020〕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调整后各区中心城区限行措施图解

附件2

调整前后各区中心城区限行措施对照表

江苏省

泰兴市调整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规定

为深化公安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就我市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规定调整公告如下:

一、新能源中型以下(含)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在市区禁行区域内道路通行时,免办禁区通行证;

二、全面放开多用途货车市区通行限制措施,该类车辆进入市区参照小型客车通行规定执行;登记使用性质非“多用途货车”的皮卡车,可以变更登记为“多用途货车”享受免办禁区通行证待遇;

三、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危险货物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或其他小型货车可办理通行证进入市区(不含学校周边道路,允许通行时间为8:30-17:00)。

四、运送民生保障类物品的货车需要进入市区的,可以办理最长有效期为一年的通行证(允许通行时间为8:30-17:00)。

五、黄桥、滨江等其他镇区、园区货车禁行区域的通行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浙江省

衢州市调整市区货车限制通行措施

注意!2022年10月18日起,衢州市区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将有这些调整

禁止和限制区域、时间及车辆类型

(一)禁止通行道路:

1.上街、下街、水亭门景区周边道路(县西街、五圣街、新河沿)、大南门遗址周边道路(南湖西路)、孔庙景区周边道路(新桥街)禁止总质量4.5吨以上(含4.5吨)货车通行。(详见附图蓝色示意)

2.城市隧道(水亭门隧道、荷一路隧道、三江中路隧道、九华隧道、紫薇隧道)禁止所有货车通行。(详见附图红色示意)

(二)限制通行区域:

6时至22时,禁止总质量4.5吨以上(含4.5吨)货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1.由迎宾大道(不含)、盈川东路(不含)、白云北大道(不含)、花园中大道(不含)、智慧大道(不含)、航河线(智慧大道-三山公墓路口)(含)、航河线(三山公墓路口-石华线匝道路口)(不含)、石华线(不含)、G320(石华线-智慧大道)(不含)、智慧大道(G320-沙金大道)(不含)、沙金大道(不含)、厂前路(不含)、官寺线(不含)、七溪路(含)、石安线(不含)、崇文大桥(不含)、乌溪江、沙金大道(不含)、衢化东路(不含)、浙西大道(彩虹路-南环线)(不含)、南环线(不含)、东迹大道(下张立交-东滨线)(不含)、东滨线(不含)、浙赣铁路(东滨线-文苑路)、文苑路延伸线、文苑路(不含)、江滨东路(文苑路-百灵北路路段)(含)、江滨中路(含)、宾港北路(不含)组成的合围区。

2. 由东港三路(不含)、霞飞南路(不含)、东港六路(不含)、中关村大道(不含)组成的合围区。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依照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衢州市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禁限行的公告》要求通行。

(四)新能源轻型、微型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应急抢险车、救护车在衢州市区通行不限行。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公告执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7日24时起正式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于2020年9月23日发布的《关于衢州市区货车禁行区域的公告》、2021年01月06日发布的《关于盈川东路等道路高峰期货车禁行的公告》、2021年06月22日发布的《关于衢州市区货车禁行区域扩充的公告—衢江区东迹大道部分路段及沿线片区禁货的公告》、2022年05月25日发布的《关于衢州市柯城区衢化片区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禁行道路的公告》等同时作废。

其他 

(一)被限制的各类货运车辆在禁限行时段内确有通行需求的,可以通过扫入城口的“货车入城码”或者通过“衢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自助申领货车入城通行证。

(二)请广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本公告要求,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如有违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由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山东省

烟台莱阳市调整城区大型货车禁限行

为落实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区营商环境,结合莱阳城区的实际情况,现将莱阳城区大型货车禁限行管理措施补充调整如下:       

一、大型货车(不含各类工程运输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危化品运输车)在每日23时至次日5时可以通行市区道路,但核心区域部分路段除外。       

二、本通告所指工程运输车包含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重型罐式货车以及其他用于运送渣土、砂石、建筑用料和废料的各类货车、挂车。      

三、本通告所指核心区域部分路段包括:旌旗路(富水路至文昌路)、昌山路(富水路至蚬河路)、龙门路(马山路口[不含]至文昌路口)、金山大街(文昌路至洛水路)、五龙路(马山路至富山路)、大寺街(旌旗路至富山路)、蚬河路(马山路至富山路)、清水路(旌旗路至富山路)、梨园路(龙门路至富山路)、旌阳路、悦望街。       

四、过境车辆请通行G204线、S209线。       

五、厢式货车及封闭式货车除高峰时段限行外(高峰时段为7:00--8:30;11:00--12:30;16:30--19:00),其余时段不限制通行。       

六、涉及民生保障及其他确需进入禁行路段的车辆请按规定办理通行证。       

七、路面禁限行交通标志指示与通告不一致时,以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8日起施行。

烟台市福山区调整中重型货车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山辖区交通现状,现将中重型货车(含半挂、专项作业等)限制通行区域及限行时间调整如下:

一、每天6:00-24:00限行区域

      1、建成区奇泉路以东(不含奇泉路),永达街以南(不含永达街),王懿荣大街以北(不含王懿荣大街),永达街、港城西大街、王懿荣大街外夹河以西(含外夹河桥);

      2、聚贤路全程;

      3、福山开发区北京路(308省道以南,不含308省道路口);

      4、清洋河路紫光路以北;

      5、紫光路(210省道至清洋河路);

      6、乐福街全程。

二、分时段限行道路

      1、每天6:30-8:30、16:30-18:30限行道路:

 228国道(王懿荣大街)210省道路口(不含)至永达街路口(含)、奇泉路南延全程、杏坛路全程、河滨南路两甲桥路口以北(不含路口)区域;永达街全程、凤凰山路全程。

      2、每天7:00-8:00、16:30-18:30限行道路:

聚福路以西(含聚福路)、蒲湾街以北(含蒲湾街)、奇泉路以东、永达街以南区域;大旺路王懿荣大街以北、双龙路王懿荣大街以北、杏园路、杏园西路、恒业路、云龙山路。

      3、每天22:00-次日8:00、16:30-18:30工程运输车(包含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重型罐式货车以及其他用于运送渣土、砂石、建筑用料和废料的各类货车、挂车)限行道路:

永达街(福新路至奇泉路)、凤凰山路福新路以东、福新路永和路以南、梧桐路全程、魏山路全程、广西路全程。

三、路面限行管理交通标志指示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路面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8日起施行。

烟台市福山区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山辖区交通现状,现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限制通行区域及限行时间调整如下:

    一、24小时限行区域

     1、建成区奇泉路以东(不含奇泉路),G15高速南辅路以南(不含南辅路),王懿荣大街以北(不含王懿荣大街),永达街、港城西大街、王懿荣大街外夹河以西(含外夹河桥);

     2、奇泉路南延全程;

     3、杏坛路全程;

     4、聚贤路全程;

     5、河滨南路两甲桥路口以北(不含路口);

     6、福山开发区北京路(308省道以南,不含308省道路口)。

    二、分时段限行道路

     1、每天6:30至8:30、16:30至18:30,凤凰山路全程、福新路永和路以南、梧桐路全程、魏山路全程。

     2、每天6:00至12:00,228国道福山大集路段、204国道回里大集路段、204国道东陌堂大集路段、308省道高疃大集路段、308省道南厚兹沟大集路段、308省道义井大集路段、308省道东厅大集路段、210省道下许家大集路段、回郝路西黄山大集路段、高谷路孙家疃大集路段、古张路曲家大集路段、古张路王家疃村大集路段。

     3、每年5月20日起至6月底全天限行,308省道东厅樱桃市场路段、高谷路东罗格庄村村西樱桃市场路段、古张路曲家大樱桃市场路段、龙泉路尚德樱桃市场路段、龙泉路张格庄大樱桃市场路段。

    三、路面限行管理交通标志指示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路面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8日起施行。

东平县济广高速东平收费站实施大、中型货车禁行

 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东平城区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

自2022年10月20日起,禁止大、中型货车从济广高速东平收费站驶入和驶出。

请途经该收费站的车辆,行驶至济徐高速东平南、董梁高速彭集、济广高速平阴南出口进行绕行。

因生产、生活、建设和临时特殊任务需要进入中心城区的禁行货车,向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按照指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还请理解和配合!

东平县城区全面实施大、中型货车禁止通行

为缓解东平县城区交通压力,解决道路拥堵状况,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决定自2022年10月23日起,对进入东平县城城建界的大、中型货车采取全面、全天禁止通行措施。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因生产、生活、建设和临时特殊任务需要进入中心城区的禁行货车,向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按照指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还请理解和配合!

湖北省

南漳县中心城区道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近期因城区多条道路封闭施工,大型货车进城数量激增,导致中心城区道路更加拥堵,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和通行纠纷,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对凤凰大道以及万山路等中心城区道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行道路:

凤凰大道、水镜大道、万山路、卞和路、学府路、苗圃路、徐庶路、玉印路、玉凤路、文庙路、和平桥路。

二、禁行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解除公告发布之日止。

三、禁行措施:

1、大型货车一律禁止进入禁行道路行驶。进城配送民生物资、医疗救援,道路施工、运输生产物资等大型货车,需事先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学校上下学除外)通行。没有临时通行证的大型货车,须绕行G346国道、建设大道及中心城区周边道路。

2、大型货车车主及驾驶人,须自觉遵守禁行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驾驶大型货车擅自进入禁行道路的,将实行电警自动抓拍与组织警力现场巡逻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予以罚款100元处罚,记1分。有其它违法的,一并处罚。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因禁行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湖南省

长沙市望城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

为规范长沙市望城区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望城道路现状及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今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望城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

一、全天24小时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的道路及路段:

郭亮路(黄桥大道至腾飞路路段)、高塘道(旺旺中路至西塘东街路段)、文源路(潇湘北路至高裕中路路段)、宝粮路(高裕中路至高塘岭大道路段)、望府路(潇湘北路至高塘岭大道路段)、雷锋路(潇湘北路至高裕中路路段)、高裕路(雷锋西路至喻家坡路路段)、书堂大道(电厂大道至丁字新镇路段)、湘江大道景观道(黄桥大道至铜靖渡口路段)、聚缘路(郭亮南路至望城大道路段)、G240望城区乌山街道维梓段(宁乡界-铁弓路段)。

二、中、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除第一条规定的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道路及路段外,以下时段、区域、路段禁止通行:

每日7:00至22:00,雷锋大道、黄桥大道、旺旺路围合区域(除旺旺路、黄桥大道外,其他均含边界路段)禁止通行。

每日7:00至22:00,潇湘北路、银星路、雷锋大道、普瑞东路围合区域(均含边界路段)禁止通行。

每日7:00至22:00,马桥河路、成才路、小河路、同心路围合区域(除同心路外,其他均含边界路段)禁止通行。

每日7:00至22:00,雷锋大道(黄桥大道至腾飞路路段)、金星北路(腾飞路至岳麓区界路段)、潇湘北路(潇湘路北延线至三叉矶大桥下路段)。

三、中、重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确有需要在禁行道路上通行的,应到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禁区通行手续并持证通行。

四、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规定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路段。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0日零时起施行。望公发〔2017〕6号《关于望城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望公发〔2017〕7号《关于望城区河东部分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望公发〔2019〕1号《关于望城区部分道路及路段解除货运车辆通行限制的通告》、长公望交发[2022] 50号《关于公布G240望城区乌山街道维梓段(宁乡界-铁弓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同步废止。

河南省

柘城县调整城区限制货车通行区域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改善通行环境,减少货车对居民工作生活带来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限制货车通行区域及时间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1. 限制通行车辆:

重中型货车、挂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危险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2. 限制通行区域和道路:

学苑路以南,浦东路以北上海路以西,谷水路以北,工业大道、富强路以东的闭合区域,并包含上述道路。

3. 限制通行时间:

每天6:00至22:00。

4.    通行证办理:

确需在禁止通行的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1日起施行,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城区货车禁行区域、道路示意图

货车禁行区域、道路说明:图中红色道路及形成的闭合区域。

重庆市

重庆市大足区调整城区限行区域和时间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道路交通流量急剧增加,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在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原有的城区车辆限行区域已不能满足城区交通管理需要,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及空气质量下降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通行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做好生态环境治理,改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大足城区限制货运车辆、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的区域和时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一)货运车辆

1.核定载货质量1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包含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拖拉机等;

2.总质量超过12吨的新能源货车;

3.运载危化品车辆。

(二)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二、限行区域

(一)货运车辆

1.二环南路。起点:二环南路西门货车停车场;止点:二环南路与龙棠大道路口。

2.累丰路。起点:累丰路与二环南路路口;止点:累丰路与一环北路路口。

3.一环北路。起点:一环北路与累丰路路口;止点:一环北路与五星大道路口。

4.二环北路。起点:二环北路与一环北路路口;止点:二环北路与五星大道路口。

5.五星大道。起点:和平新村转盘;止点:五星大道与三环路路口。

6.清明桥路。起点:清明桥路与五星大道路口;止点:清明桥路与二环东路路口。

7.二环东路。起点:二环东路与清明桥路路口;止点:二环东路与石刻大道路口。

8.石刻大道。起点:石刻大道与二环东路路口;止点:石刻大道与三环路路口。

9.三环路。起点:三环路与石刻大道路口;止点:三环路与五星大道路口。

以上9条道路合围区域内为货车限行区域,其中二环东路、石刻大道、三环路允许货车通行。

(二)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1.二环北路。起点:五一路口;止点:龙岗山路口。

2.一环北路。起点:五一路口;止点:北山路路口。

3.滨河路。起点:大足印象路口;止点:南门桥路口。

4.龙中路。起点:宏声广场;止点:大足印象路口。

5.双塔路。起点:龙岗山路口;止点:南门桥。

6.报恩路。起点:民政局路口;止点:景观桥。

以上6条道路形成的合围区域为机动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限制通行区域。

三、限行时段

每日7时至21时限制通行,确因生产生活工作所需应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办理了《通行证》的上述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段及行驶路线进入限行区域。未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上述限制通行区域。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7日起施行,2017年11月17日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城区部分区域限制货运车辆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的通告》予以废止。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1.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示意图

2.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限行区域示意图

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示意图

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限行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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