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8日晚间ST飞马发布业绩预告:
预计2020年1-12月扣除后营业收入:22,187万元至28,669万元。
预计2020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735,573万元至950,459万元。(2019年飞马国际亏损123亿)
预计2020年1-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68,801万元至88,900万元。
此刻,应该可以提前恭喜飞马国际的重整成果啦!深圳供应链四家上市公司,飞马国际终于没有掉队,希望飞马国际重整昨日辉煌,相信新希望一定会给飞马国际带来新希望,加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扭亏为盈、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因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的执行显著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
(1)重整投资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已将5,000万元偿债资金和2亿元借款支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
(2)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公司总股本由1,652,880,386股增加至2,661,232,774股,本次转增股票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截至目前,公司及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已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和部分债权人证券账户;
(3)根据《重整计划》的执行进展,报告期内公司确认重整相关债务重组损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动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中的债务重组收益、《重整计划》中非保留资产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或有负债、违约金以及罚款等,影响金额约90亿元。
剔除该部分的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仍为亏损,主要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深圳中院于2020年9月17日正式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后方可对相关债务予以停止计息,从而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仍对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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