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指出,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其中,重点区域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 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等区域,包括:北京市、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 江省、安徽省、陕西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
《计划》还指出,要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总车辆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对象。
《计划》强调,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2020 年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汾渭平原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100 万辆以上。
《计划》指出加快建设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全天候、全方位监控。加大对检测机构数据的监督和抽查,超标车、外省车、运营5年以上老旧柴油车被列入重点核查对象。